每个月都能拿到工资,心里才踏实
新华日报2026-06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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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淮七条”向“有钱开工无钱发薪”说不

每个月都能拿到工资,心里才踏实

“9656块,一分不少。”6月22日晚,瓦工万龙飞打开手机银行APP,随着一串代表工资的数字映入眼帘,他咧嘴一笑。往下翻,每个月都有一笔进账,而且都在25日之前。“以前逢年过节才结一次,平时只发生活费,急用钱的时候真愁人。现在每个月都能拿到钱,心里踏实多了。”万龙飞说。

随着年初出台的《淮安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七条措施(试行)》(简称“淮七条”)落地落实,越来越多像万龙飞这样的务工人员,能月月按时领到工资。截至5月底,淮安207个正常施工项目,工资专户开设率达100%,累计预存工资4.92亿元。

预存两个月工资,“事后追讨”变“事前锁资”

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易发多发等问题,今年1月,淮安正式出台“淮七条”,紧盯工程款拨付与工资支付之间的“时间差”“信息差”“责任差”,打出制度组合拳,为欠薪治理蹚出新路。

“‘淮七条’第一条就直奔要害——针对‘有钱开工、无钱发薪’的顽疾,我们在全省率先建立农民工工资足额预存机制,所有项目开工前,必须一次性预存不低于两个月工资总额的资金。”淮安市人社局监察支队监察二科科长郑亮说,过去工资和工程款混在一起,建设方资金一断,工资立刻“无米下锅”,现在等于提前备好粮。“锁定两个月的量,既能覆盖大多数项目的用工周期风险,也不至于过度占用建设单位的流动资金。”

与之配套的是节点管控:每月10日前,施工总承包单位申报人工费;15日前,建设单位拨付人工费;25日前,总包单位把工资代发到位——三个关键节点环环咬合,把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双方的责任刚性压实。“这么一安排,过去那种‘到底谁该负责’的推诿空间就被大大压缩了,倒逼各方守好自己的‘责任田’。”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群,每年要接触十多例农民工讨薪的诉讼案件。过去农民工讨薪,常常拿不出有力证据。她分析,现在责任压实后,从举证角度看,农民工不必再费劲证明“到底是谁的责任”,只要证明“没收到钱”,就能直接向总包单位主张权利,维权门槛大大降低。

银行主动监测,“发薪通道”升级“监督前哨”

“今年2月12日,有个项目发完工资,我们发现专户余额远低于2个月工资预存总额。”中国工商银行淮安某支行的工作人员回忆,“我们立刻通知县住建、人社部门,同时通知总包单位补齐款项。两部门随即约谈,建设单位和总包也在限期内把钱补足了。”

按照“淮七条”,银行不再只是工资发放的“通道”,而被赋予法定的监督义务。牵头治欠的淮安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说,“目前主要合作银行已实现专户数据与实名制管理平台实时对接。一旦出现专户余额不足、拨付延迟、账户异常等情况,系统可第一时间预警,人社、住建、金融监管等部门可第一时间介入。”

多方介入下,新规得以更好落地。每月10日前申报人工费、15日前拨付、25日前代发到位的执行率分别达98.1%、98.3%和95.7%。

薪资不结清项目不验收,“软约束”变“硬杠杠”

整套制度中,对建设单位约束最强的,要数第四条:欠薪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。工程竣工验收是建设单位获得完整产权、结算工程尾款的关键节点。“一旦无法验收,意味着项目无法交付、无法结算、无法回款,甚至可能触发对购房者、上下游供应商的违约风险。”淮安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解释,这种“牵一发而动全身”的制度设计,倒逼建设单位主动配合工资支付,而无需等到投诉或行政检查。

截至目前,淮安针对4家严重欠薪企业,对外公布其劳动保障违法行为,同步将欠薪失信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,依法实施取消投标资格、限制市场准入、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联合惩戒,形成“一处违法、处处受限”的强大震慑。

但问题也不容忽视。“节点规范执行上还有提升空间,部门信息协同不畅,预警机制仍有差距……”面对这些“成长中的烦恼”,淮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将进一步加强工资预存刚性约束,压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,健全工资专户动态监管机制,加大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力度,切实让每一位在淮劳动者劳有所得、干有所获。(新华日报记者 黄星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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