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“缩水” 企业被判全额补足+经济补偿
扬子晚报2026-06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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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子晚报讯(通讯员 刘逸梅 记者 张毕荣)女职工产假期间,部分企业借机降薪、克扣工资,甚至将固定薪酬包装为浮动奖金随意停发。近日,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典型案件,认定企业拆分发放的款项属固定工资,判令其补足产假期间工资差额并支付经济补偿,累计8.7万余元。

李女士入职苏州某咨询公司,合同约定月薪9000元,后来实际涨至12000元。为规避税费,公司采取拆分方式发放工资:9000元打入李女士个人账户,另外3000元转入其亲友银行卡。2024年5月,李女士生育并休产假。但自同年3月起,公司单方面停发转入亲属账户的3000元,后续更以请假、工作交接未完成等理由拖延克扣工资。多次沟通无果后,2025年2月,李女士向公司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,并申请劳动仲裁。仲裁裁决公司支付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8.7万余元,公司不服,诉至法院。

庭审中,公司辩称每月3000元系“团队管理奖金”,李女士休产假期间未实际管理团队,公司有权停发。而李女士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,公司领导曾明确表示该款项是“薪资涨幅”“避税工资”,从未提及系浮动奖金。

法院审理认为,公司从未明确告知该款项为“管理奖金”,内部聊天记录将其定性为“薪资涨幅”“避税工资”,应认定为工资组成部分。李女士处于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,公司须按原工资标准支付报酬,不得擅自降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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